国道109线、208线大同市过境公路改线工程项目(云州区段)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本次征地基本情况
征收范围:云州区西坪镇坊城新村、官堡村、康店村、上榆涧村、唐家堡村、下高庄村、下榆涧村、小坊城村、北石山村、东紫峰村、李汪涧村、南石山村、茹庄村、西紫峰村;周士庄镇陈家堡村、二十里铺村、驾遇造村、南庄村、牛家堡村、散岔村、四十里铺村、王千户村、五十里铺村、西水峪村;杜庄乡杜庄村、南六庄村、千千村、长安村、长胜庄村、周家堡村,征收面积4063.32亩。
征收目的:项目建设将促进国道交通保障能力,有利于促进区域交通设施的发展,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补偿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6〕12号)精神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补偿方式: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对被征收土地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6〕12号)精神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有关规定支付补偿费用。
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1号)等文件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就征地补偿等有关情况征求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信件、走访、电话等方式与评估方联系,表达对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13753252520 任先生 13038085359
邮箱:119963100@qq.com
大同市云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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