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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学生资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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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4-20 11:17
标题: 大同市云州区教育资助政策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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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云州区教育资助政策及标准

发布时间:2021-04-20 11:17 来源:大同市云州区教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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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资助涵盖五个学段:1、学前教育;2、义务阶段教育;3、普通高中教育;4、中等职业教育;5、高等教育。涉及九个资助项目:1、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3、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生活补助;4、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普通高中免学杂费;6、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7、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8、生源地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贷款;9、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适用范围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四大类:1、建档立卡学生;2、低保户学生;3、孤残学生;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弃儿、低保对象子女、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家庭成员(指父母、兄弟姐妹)长期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学生等。

(一)资助对象及范围

1、学前教育阶段

政策资助对象为在我区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政策资助范围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幼儿含弃儿、低保对象子女、残疾人幼儿、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家庭成员(指父母、兄弟姐妹)长期患重大疾病幼儿、家庭遭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幼儿等。

2、义务教育阶段

政策资助对象为在我区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中小学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在人不在的学生不得纳入。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资助范围为农村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弃儿、低保对象子女、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家庭成员(指父母、兄弟姐妹)长期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学生等。

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从2019年秋季学期执行),政策资助范围为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

3、高中阶段

政策资助对象为在我区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普通高中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在人不在的学生不得纳入。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范围为农村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弃儿、低保对象子女、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家庭成员(指父母、兄弟姐妹)长期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学生等。

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资助范围为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中职阶段

政策资助对象为在我区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并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制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在校学生。学籍在人不在的学生不得纳入。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资助范围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范围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为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弃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家庭成员(指父母、兄弟姐妹)长期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学生、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特别困难学生。

5、高等教育阶段

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对象为在我区高中或职中就读的云州区户籍应届毕业且当年参加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象为户籍及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云州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研究生。

政策资助范围为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弃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家庭成员(指父母、兄弟姐妹)长期患重大疾病学生、家庭遭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学生、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特别困难学生。

(二)资助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阶段:每生每学期5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625元。

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625元。

3、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普通高中免学费,每生每期免学费400元。

4、中职阶段:免学费资助,每生每年2000元;中职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5、高等教育阶段: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最高可贷12000元的标准执行,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额度的,按照学费加住宿费两项的和确定,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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