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yunzh/2026-00008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4-14 09:29
标题: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云州区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云州政办发〔2026〕8号
时效: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云州区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4 09:29 来源: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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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州政办发〔2026〕8号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同市云州区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大同市云州区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云州区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集中办好民生实事有关部署和省纪委监委全省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人、车、路、环境、管理”等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整治,推动压实交通安全责任、消除源头安全隐患、强化道路本质安全、规范路面行车秩序、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显著减少伤亡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坚决防范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攻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1.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对2025年百公里死亡率高的109国道云州段,落实公安部公路安全隐患突出点段治理重点攻坚任务(部级督办3条),把县乡村道突出隐患同步纳入排查治理范围(省级督办1条)。在重点路段强化对沿线乡村及群众的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和教育。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段、交管大队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底前

2.重点运输企业隐患整改。深化道路运输企业风险“画像”机制,共享重点车辆关键数据,联合开展“两客一危一重”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交管大队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底前

(二)交通安全源头强基

3.稳步推进机动车驾驶人组织化管理。建立“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协同治理模式,推动基层组织网格员、治保员、保险员等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以及各基层组织源头治理责任。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交管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底前

4.推动“两客一危一重”靶向治理。抓好跨部门、跨地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行安全协同监管,加强寄递领域安全防范和排查整治。加强“两客一危”车辆赋码管理,推广应用包车客运电子标志牌。推进治超“一张网”工程,部署开展治超非现场检测,常态化开展“百吨王”专项整治。严格社会化动态监控服务商监管。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交管大队、区邮政管理局、区治超联席会议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底前

5.加强车辆安全监管。深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隐患整治,严查违规生产和销售超标车、非法改装提速及不合格配件等行为。整治老年代步车、三轮电动车违规销售问题,压实企业经营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6.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根据2025年农村交通安全风险态势,组织对全区行政村进行新一轮风险评估。推动落实属地责任,组织村委会及有关部门抓好高风险村交通安全治理。依法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及驾驶证核发工作,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理顺工作流程。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集中开展一次联合行动,解决部分地方农机手办证难问题。

责任单位:交管大队、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底前

(三)提升道路本质安全水平

7.推动普通公路安全韧性提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要持续加强养护管理,完成灾毁修复和灾害防治工程。加快推进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农村公路要完善交安设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综合治理“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公路段、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大队、交管大队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底前

8.加强城市道路精细化治理。强化路口视距保障,重点清理路口转角及中央隔离带绿植,确保行车视野通透。强化城市快速路安全防控,全面排查隔离设施缺口,优化出入口管理,完善警示提示设施与视频监控设备。强化机非混行隐患治理,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及信号配时。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管大队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底前

9.推动保险机构参与隐患治理。推动保险公司落实“风险减量”政策,投入经费和力量,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风险数据联合分析,从保险出险和理赔数据中发现事故多发点段和高风险企业,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作用。

责任单位:金融监管支局、交管大队、区交通局、公路段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底前

(四)净化路面通行秩序

10.强化易肇事致祸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分阶段组织具有季节性特点的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工作,针对性整治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农村“两违”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以“控距、治疲、靠右”三项治理为抓手,提升公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11.加强公路行车速度管控。2026年4月底前,辖区国省道至少启用2段区间测速。

责任单位:交管大队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12.加强重型货车疲劳驾驶联合整治。遵循《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行业标准实施,加强和规范重型货车疲劳驾驶、分心驾驶违法行为治理,建立健全动态监控数据共享机制,严格规范违法查处流程,强化问题突出企业车辆拦查教育,严厉打击篡改动态监控数据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交管大队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五)提升交通安全素质

13.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制定“一老一少”交通安全文明素养三年提升计划。深化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指导学校结合教学安排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深化“五进”宣传活动,通过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微视频等形式,筑牢全民安全思想防线。推动文艺单位、旅行社、旅游景区将交通安全常识融入旅游宣传内容。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带头规范使用“一盔一带”的倡议书》,提升“一盔一带”使用率。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交管大队、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6年11月底前

(六)提升交通事故事后处置效能

14.做好交通事故伤员救治。推动建立严重交通事故伤员救治远程指导、现场救治机制。指导医疗机构规范事故伤员检伤分类。完善院内事故伤员救治流程,建立危重伤员伤情变化和救治进展通报机制,提升接转途中及院内伤员救治质量。打破原有依靠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保障局限,建立“公安+医保+民政”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序纳入事故伤员救治保障体系,同步衔接民政临时救助政策,全面拓宽交通事故伤员救治保障覆盖范围,切实减少伤员及其家庭救治负担。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金融监管支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整治责任。区政府、区纪委监委牵头成立“双专班”、实行“一牵头、双专班、双统筹”运行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盯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健全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处置、协同监管等工作机制,凝聚整治合力。

(三)强化过程评估。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对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评估阶段性整治成效,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形势研判情况,及时通报整治进展,靶向推动整改提升。

(四)动态排查隐患。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隐患严重程度,滚动排查确定事故预防重点路段和运输企业,及时纳入重点隐患整治范围,立行立改,动态清零。

(五)规范执法行为。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要聚焦执法理念错位、执法行为失范、执法协同不畅、执法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健全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力量统筹配备和业务培训,强化执法全流程监督,严肃执纪问责。

(六)强化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接受驻区纪委监委组成的监督检查专班指导,对反馈的问题要主动认领,积极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加强类似问题整改。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主动报告监督检查专班,推动问题解决。

(七)确保整治成效。各部门要聚焦整治工作主要成果形式,各单位要加强条线指导,压实主体责任,以压降事故为目标,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形成标志性制度成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全区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工作专班.doc

2.全区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重点任务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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