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yunzh/2025-00023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0-17 08:34
标题: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云州区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云州政办发〔2025〕26号
时效: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云州区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7 08:34 来源: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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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州政办发〔2025〕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相关部门:

《大同市云州区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云州区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具体部署,依据《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现就妥善解决我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切实解决我区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稳定,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由区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服务工作专班统筹协调,通过遴选确定由大同市云州区云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达公司”)具体承办,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确保全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统一化解,实现制度统一、管理规范、公平公正。

(二)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立足我区国有和集体企业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问题成因,精准区分职工类型,制定差异化解决方案,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三)公开透明,保障权益。坚持阳光操作,严格履行公示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资金监管,防范廉政风险,确保职工养老保险资金安全。

三、工作目标

为全区49家国有企业和53家集体企业(企业名单附后),在2024年12月31日前纳入我区社会养老保险系统名单的正式职工,解决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四、分类处置方案

在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服务工作专班的指导下,由区国资局牵头,云达公司具体负责承接49家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人事档案及社保关系,核算49家国有企业和53家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一)职工身份认定

1.认定对象类型:

(1)企业认定且缴纳社保,作为正式人员对待;

(2)企业难以认定,但缴纳社保,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对待,自行缴费;

(3)企业认定,但没有缴纳社保,履行相关程序认定后,作为正式人员对待;

(4)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退役军人安置,作为正式人员对待;

(5)调动人员凡在原企业或现企业认定上过班,均作为正式人员对待;在原企业、现企业都没有上班、缴纳社保,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对待,自行缴费;

(6)未上过班的社保无信息人员,一律不得录入社保系统。

2.认定标准:

(1)进入方式: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退役军人安置、子女顶替、社会招工、调动调入;

(2)截止时间:各企业停工停产时间;

(3)验证资料:名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社保记录、合同、入职通知书、其他劳动者证人证言等。

3.认定程序:

(1)企业自行摸底。

(2)主管部门审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3)政府网站公开公示无异议。

(4)对企业上报部门审核或公示后存疑的人员,由区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服务工作专班确认后另行解决。

(二)分类处置办法

1.未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处理:

情形一:职工与原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社保关系未转移的,由云达公司核算2025年1月1日后的养老保险单位集体缴费部分,并负责缴纳直至职工退休。职工个人缴费部分需按时足额缴纳,逾期责任自负。

情形二:职工已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包括社保关系转到其他企业的职工或已到其他企业就业且在新单位已缴纳社保的职工),垫付的原企业养老保险单位集体缴费部分及滞纳金,由云达公司核算后,自2025年起分八年平均返还。

情形三:与国有集体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企业工作过,但在2024年12月31日前因各种原因未纳入社保系统的企业正式职工、或按政策安置的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经区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服务工作专班研究认定以后,按相关规定纳入社保系统,养老保险单位集体缴费部分及滞纳金由云达公司代缴或退还。

2.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处理:

2025年1月1日前退休的职工:由云达公司核算代缴的养老保险单位集体缴费部分及滞纳金,自2025年起分八年平均返还。已达退休条件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需先行垫付欠缴费用并办理退休,返还方式同上。

2025年1月1日后退休的职工:需一次性垫付欠缴的养老保险集体、个人缴费部分及滞纳金,办理退休手续后,由云达公司分八年平均返还垫付金额。

已死亡职工:由云达公司核算其垫付的养老保险单位集体缴费部分及滞纳金,一次性退还至法定继承人。

3.困难群体养老保险处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包括退休职工),由云达公司一次性补齐养老保险单位集体部分及滞纳金欠缴金额,或一次性退还养老保险单位集体部分及滞纳金,职工负责足额缴纳个人欠缴部分养老保险金额,逾期责任自负:

民政系统认定的五保户、低保户;

残联系统认定的二级及以上肢体或智力残疾人;

国家规定的36种重大疾病目录患者;

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区级以上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经专班集体审议通过后决定。

4.涉及违法犯罪职工的处理:

职工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暂停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计入缴费年限。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被开除或调离人员,在原企业工作期间的社保欠费与其他职工同等处理。

骗保、套保人员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结算业务后,再实施个人垫付社保费报销程序。

(三)工作流程

企业审核上报→主管部门复核→人社部门比对信息核实→云达公司形成初步名单→政府网站公示。

对企业上报部门审核或公示后存疑的人员,由区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服务工作专班确认后另行解决。

(四)部门职责分工

1.区国资局: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各部门、云达公司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重大事项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2.区人社局:提供2025年1月1日前社保系统入网的职工名单、滞纳金名单及欠缴金额。由企业牵头,各主管部门审核,人社局配合核实职工身份。

3.区发科局(粮食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配合云达公司完成下属企业人事档案及社保关系交接。

4.区二轻系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及人社系统:参照本方案,同步解决二轻、供销及人社系统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问题。

5.区财政局:将养老保险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流程及时拨付。

6.区税务局:配合做好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划入保险账户。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服务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工,制定细化方案,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时限要求,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解读政策,及时回应职工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争取职工理解与支持。

六、附则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服务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二)本方案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由区国资国企改革指导服务工作专班会同区工信局、人社局等部门联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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