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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省政府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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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9-15 09:54
标题: 山西印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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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印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09-15 09:54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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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印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规范全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保障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实施。

《细则》明确,信息核对是民政部门在取得当事人授权后,依法查询比对救助家庭收入、财产等信息的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安全保密原则。核对对象涵盖申请或已享受特困供养、低保、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等救助群体,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核对内容包含户籍婚姻、就业收入、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经营主体登记、社保金、医疗教育支出等十类信息。工作严格落实“无授权不核对、无委托不核对”,统一使用省民政厅制式授权文书,当事人可书面撤销授权。

《细则》厘清省、市、县三级核对机构及乡镇(街道)职责,规范全流程办理程序。信息核对一般10个工作日办结,复杂情况最长可延至20个工作日;当事人对核对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告知30日内申请一次复核。核对报告作为救助审核和动态管理重要参考,不得挪作他用。

同时,文件强化个人信息保护,严禁泄露隐私数据,对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信息等行为明确追责要求。该《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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