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大同市云州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6]18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晋农函[2026]219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大同市云州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同市云州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二、项目遴选对象:
实施秸秆饲料化(不含全株青贮)、能源化等综合利用主体,从事秸秆专业收储、农机专业服务以及开展秸秆残茬根茬处置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养殖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2.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3.自愿投资实施发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2.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报名地址:大同市云州区农业农村局(大同市云州区黄花大厦7层706房间)
线上报名:523115190@qq.com
联系人:张志红 15034242779 袁茂武 15635242844
3.报名材料:
(1)根据项目要求提交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内容需按后附申报表填表说明进行。
(2)项目实施主体简介(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投资额,项目实施后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主体信用报告等,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如实施主体拟建厂房、干草棚、晾晒场地等设施,需提供用地审批资料。
4.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审法,由项目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参选单位的资质条件、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5.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2026年6月26日——2026年6月30日)。
附件1:大同市云州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doc
附件2: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对象、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doc
附件3:申报表填表说明.doc
大同市云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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