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6-26 09:27
标题: 关于遴选大同市云州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文号:
时效:

关于遴选大同市云州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6 09:27 来源:大同市云州区农业农村局
| | | |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6]18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晋农函[2026]219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大同市云州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同市云州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二、项目遴选对象:

实施秸秆饲料化(不含全株青贮)、能源化等综合利用主体,从事秸秆专业收储、农机专业服务以及开展秸秆残茬根茬处置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养殖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2.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3.自愿投资实施发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2.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报名地址:大同市云州区农业农村局(大同市云州区黄花大厦7层706房间)

线上报名:523115190@qq.com

联系人:张志红   15034242779    袁茂武  15635242844

3.报名材料:

(1)根据项目要求提交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内容需按后附申报表填表说明进行。

(2)项目实施主体简介(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投资额,项目实施后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3)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主体信用报告等,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如实施主体拟建厂房、干草棚、晾晒场地等设施,需提供用地审批资料。

4.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审法,由项目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参选单位的资质条件、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5.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2026年6月26日——2026年6月30日)。


附件1:大同市云州区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doc

附件2: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对象、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doc

附件3:申报表填表说明.doc


大同市云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