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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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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4-28 15:04
标题: 【文字】云州区境内货运源头企业公示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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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云州区境内货运源头企业公示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28 15:04 来源:大同市云州区治超联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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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背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认真落实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树牢"抓治超就是抓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做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强源头单位监管,压实源头单位主体责任。

二、政策依据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治超联席办《2025年全省治超工作要点》(晋治超联办发〔2025〕2号)文件要求,始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格局,进一步强化治超长效治理机制,着力加大治理力度,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重点

根据2025年全省治超工作要点要求,区政府按照"应公示尽公示,应监管尽监管"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货运源头单位18家,其中混凝土商砼14家、储销煤场3家、其他1家,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发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上路行驶的行为积极举报。

四、目标任务

为了深入治理我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行为,各乡镇、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通过数字监管、日常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巡查监管,督促货运源头单位严格履行治超主体责任和义务,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上路,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关键词>

货运源头单位:是指煤炭、钢材、水泥、砂石、商品车等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场所的经营人、管理人。

源头单位主体责任:源头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货运车辆登记、按规定装载、计重和开票等工作,按规定安装治超联网监控设施,切实做到规范装载,合法经营。

解读单位:大同市云州区治超联席办

联系电话:0352—80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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