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yunzh/2024-00011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5-21 11:13
标题: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云州区基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云州政办发〔2024〕13号
时效: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云州区基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1 11:13 来源: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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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大同市云州区基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云州区基层消防救援力量

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基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管理,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急管理部等十三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85号)、《大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大同市云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州发〔2023〕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充实基层消防力量,解决基层火灾防范、灭火救援等难题,填补救援力量空白,延伸火灾防控触角,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增强我区乡镇、社区、农村基础消防力量,夯实安全防范各项基础, 提升应急灭火救援能力,保障基层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性,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乡镇整合现有力量组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规范运行乡镇基层消防工作站;各社区、行政村建立消防工作室,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切实发挥乡镇消防救援队“三员一队”(即灭火救援战斗员、火灾隐患巡查员、消防安全宣传员)在乡镇、农村承担应急救援、火灾扑救和火灾隐患排查及宣传工作的作用,建立起覆盖城乡的消防救援体系。

三、组织机构

成立云州区基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长:庞    区委副书记、区长,云州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贺    区委常委、副区长

 员: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分局、综治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司法局、文旅局、水务局、武装部、融媒体中心、供电公司、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各乡镇、社区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具体组建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推进(2024年5月)。区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基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工作,征求各部门意见,并出台工作方案。各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乡镇、社区、农村基层消防救援队组建模式、选定队址。

(二)全面建设(2024年6月至2024年9月中旬)。领导小组适时深入指导,推动乡镇建章立制,逐步破解制约队伍建设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各乡镇根据自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建设乡镇政府专职队,包括按照标准装修改造车库、营房和招收专职消防员及配置相关办公生活用品。各乡镇要将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强化措施,每月分析工作推进情况,确保稳步、顺利推进。

(三)查验总结(2024年9月下旬)。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成立的消防救援队伍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全面总结,归纳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提高,巩固建设成果。

五、建设要求

(一)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建设标准,结合云州区各乡镇面积、人口以及经济发达程度,西坪镇按一级乡镇消防救援队建设,用地标准为1000-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为600-700平方米;周士庄镇和倍加造镇按二级乡镇消防救援队建设,用地标准为750-80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为400-500平方米。其他乡镇按乡镇志愿消防队建设,用地标准为350-50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为200-250平方米。社区、乡村消防工作室(微型消防站)应选择独立房间进行设置。

(二)人员配备

西坪镇建立一级乡镇政府专职队:配备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其中专职消防员不少于8人;周士庄镇和倍加造镇建立二级乡镇政府专职队:配备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消防员不少于5人;其余乡镇志愿消防队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专职消防员不少于2人。社区、农村微型消防站配备人数不少于6人。

乡镇政府专职队应设正、副队长各一名(可由乡镇政府领导干部兼任),每班次执勤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包括1名班长、1名驾驶员、1名通信员和1名安全员。专职消防队可与各乡镇森林护林员、民兵应急分队等应急值守力量合并,适应大应急、全灾种的需要。专职消防员要优先从现有应急力量中选取人员素质好、责任心强等人员,专职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社区、乡村消防工作室(微型消防站)人员设立设站长、值班员、消防员等岗位,站长由社区(乡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物业管理负责人兼任。队员不应少于5人,可由接受过基本消防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乡村)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小区楼道长、志愿者等兼任。

(三)队站建设

乡镇政府专职队执勤站点的选址应符合《乡镇消防队》的有关规定,各乡镇可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适用”的原则,参照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建设地点,依托各乡镇现有场所,选择办公、备勤、车辆停放等较为集中的场地开展营房建设和改造,也可选取相关企业、单位闲置场所建立。设置必要的办公、训练、生活设施,满足值班执勤、工作生活基本需求。已建成的乡镇消防工作站可与乡镇政府专职队合并办公,打造防消一体化工作站。内部统一设置组织架构、岗位职责、标识标牌,外部统一悬挂“××乡(镇)政府专职队/××乡(镇)消防工作站”标牌。

社区、乡村消防工作室(微型消防站)可充分利用社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村委会)、物业等现有的场地、设施,合理选取站点位置。内部设置必要的办公设施、消防器材设施,内部统一设置组织架构、在岗人员、管理制度标识标牌,外部统一设置明显标志,悬挂“××社区(乡村)消防工作室”标牌。

(四)装备配备标准

乡镇政府专职队装备包括消防车辆、必需的随车器材、抢险救援器材、通信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乡镇政府专职队的装备配备,应满足扑救本辖区内火灾和应急救援的需要,西坪镇、倍加造镇、周士庄镇等9个乡镇参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配备消防水罐车等车辆器材。根据日常工作、训练和管理需要,配备统一的工作消防服装。

社区、乡村消防工作室(微型消防站)统一设置办公场所、制度牌、微型消防站器材柜等,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个人防护装备、破拆类器材、灭火类器材、通信类器材。

(五)队伍职责

乡镇政府专职队,社区、乡村消防工作室(微型消防站)隶属各乡镇、社区,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纳入全区指挥调度体系,完善信息共享、联动响应、作战指挥等机制。乡镇政府专职队应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同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具体职责如下:

1.接受消防救援机构指挥调度,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开展常态化业务训练,熟悉辖区内的道路、消防水源、单位等基本情况,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3.协助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乡镇消防救援队伍可按照“拓展职能、防消联勤、一专多能”的原则,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地震地质灾害、抗洪抢险等职能任务。

5.其他。

(六)人员招聘及管理

1.乡镇政府专职队伍人员的招聘、管理、保障等由各乡镇进行招聘与管理,入职后主要承担本辖区内的灭火救援、器材维护保养、防火检查及宣传等任务,同时接受区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的入职前培训、定期业务指导和抽查考核,并建立考核档案。

2.各乡镇政府专职队伍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分班编组执勤,确保24小时有人员值班;完善接处警模式,做到接处警及时、快速、准确。

3.乡镇政府专职队伍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调度。接到报警或者区消防救援大队的调派命令,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救援。在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以及其他消防活动中,应服从区消防救援大队的统一指挥。要强化训练演练和灭火救援准备,严格落实安全防事故工作措施。

4.社区、乡村消防工作室(微型消防站)人员以兼职为主,以“救早、灭小”为目标,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建设,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接受消防救援机构定期培训,开展联勤联训。

(七)综合保障

1.落实经费保障。按照“谁组建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各乡镇队站建设经费由乡镇统一解决。区财政每年保障各乡镇5万元经费,用于基层消防救援力量日常运行、器材装备更新、人员补贴等,其余所需经费由乡镇予以保障。

2.强化工资福利待遇。乡镇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应与其承担的高危性职业相适应。用人单位与专职消防队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津贴和补助等。

3.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各乡镇要摸排、消除道路上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石墩、限高等永久性路障,已设置的予以拆除或采取可移动、已开启的设置方式。将消火栓建设与乡镇自来水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所有村庄至少依托现有农田取水设施等改建2处消防取水点。

4.加强督导落实。各乡镇消防救援队伍,社区、乡村消防工作室(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制度、有经费、有场地、有器材、有考核”等“八有”的要求,纳入2024年民生实事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年度绩效考评

 

附件:《大同市云州区乡镇消防救援队库室建设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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